客家人的結婚習俗1

訂婚宴雙方人數取偶數為宜,訂婚宴可不鳴炮。男方在訂婚當天,應準備憑媒六禮:廚房禮、引鳳禮、招待禮、托盤禮、盈洗禮、化妝禮等。訂婚男方準備:大餅、米程、糕仔、金飾、聘金、酒帛盞、冬瓜茶燭等。女方應回贈的禮品至少要六件或十二件,但須取雙數為主,其中必包括女子的生庚為一件。

客家人的結婚習俗2

客家人每逢女兒出嫁之前,父母便會對女兒進行「孝敬意識」的教育。父母反覆叮囑女兒:孝敬公婆要像孝敬自己父母一樣,愛護小姑小叔要像愛護自己的弟妹一樣。出嫁前,督促女兒紡紗織布、染布、做鞋。這項習俗是要新娘子送給夫家每人一雙新鞋作為見面禮。

客家人的結婚習俗3

女兒離家時,父親要背女兒上轎,然後把轎門貼上封條,表示交給女婿的是聖潔的黃花閨女,這一項做法也在於加強女兒對父母的感恩意識。 至於儀式,雖然台灣客家已經很少舉行過去繁文縟節的婚姻儀式,像是古代的婚禮是在黃昏時舉行(所以稱之為「婚禮」),但是客家人在遷徙的歲月,恐怕利用傍晚舉行婚禮諸多不便,加上客家人從事農耕都是「日出而作,日入而息」,迄今婚禮已改在早晨舉行,像福佬人的婚禮,還是維持在傍晚舉行。

客家人的結婚習俗4

客家人早期有新婿不親迎,是由媒人或兄弟一人前往迎娶,這就是行「于歸」之禮。不過目前客家人則按古禮行親迎之禮,就是新郎親自前往女方家迎娶新娘歸。

客家人的結婚習俗5

女方父母為了嫁女兒所陪贈之大小物品,統稱「嫁奩」。通常男方送完聘禮、禮品供女方祭祖後,返程車上就是載運女方嫁奩。
客家人的傳統觀念節儉保守,因此女方嫁奩之物品通常只須準備時下所須日常物品就好,其餘以現金或存款為宜,俟日後有須要時再買,才不致浪費且不實用。一般新娘嫁奩的物品不外衣服、鞋襪、櫃子、桌椅、電化用品、交通工具、化妝用品、飾品等物。再者女方習慣上在門簾、枕被上皆會貼上紙幣、每件衣服口袋和每個抽屜都放數枚銅板(皆為偶數),是為其求吉祥平安。